意解《道德经》第十七章: 无为而治
【原文】太上,不知有之;其次,亲而誉之;其次,畏之;其次,侮之。信不足焉,有不信焉;悠兮,其贵言。功成事遂,百姓皆谓 “我自然”。
【注释】无为而治是最成功的领导者,总能合理调动于自然于隐形,甚至连大家都不觉得,原来还有他在管理着。为民亲民是其次的领导者,人们能明显感受到他为民的种种措施,都愿意自觉亲近他,并发自内心地称颂他。令人敬畏是再次的领导者,人们敬重他的存在,但也惧怕他的威严不敢太接近他。威信失陷是更次的领导者,人们都会轻视蔑视他的存在。能成功做到无为而治的领导者,首先在于如何建立诚信威信与互信,这方面不足的领导者,自然也难得到各方的真实信任,造成种种的施政障碍;相反在这方面成功的领导者,则显得悠哉由哉,他任何的发号施令,都会得到人们的充分重视与切实执行,从而实现高效管理。当在他领导下功成事就之时,人们还蒙在鼓里,大家都在说:“我们本来就是这样发展的嘛”,这就是最杰出的领导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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